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5年节假日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中秋节、国庆节合并放假,具体时间安排为:9月26日(星期六)上班,按9月29日(星期二)课程表上课。9月27日~10月5日放假,10月6日正式上班。9月27日(星期日)中秋节放假,9月28日(星期一)放假,9月29日(星期二)、9月30日(星期三)放假,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 10月3日(星期六)为法定国庆节假日,按照规定放假。10月4日(星期日) 公休日照常公休,10月5日(星期一)放假。10月6日、7日、11日上班,10月6日按9月28日(星期一)课程表上课,10月7日按9月30(星期三)课表上课,10月11日按10月5日(星期一)课程表上课。为确保全院师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在中秋节、国庆节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保卫处做好安全保卫巡查和防火防盗工作。
三、后勤基建处要确保假期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做好在校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饮食安全。
四、各单位在假期要及时断水断电,节约能源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假期有值班任务的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履行好值班职责,并做好交接班。
特此通知。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