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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5-12-09 10:29:40 点击次数:
 
关于组织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2015 -09-10>
发表时间: 2015-12-09 10:29:40 点击次数: 5120

各教学系(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将于2015922日进行,为做好完成本次补考工作,现将本次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考机构和考务办公室
(一)组考机构
考:陈志勋
考:何子明 龚德忠 向凌云 张时杜
考务组长:胡拥军
长:张 陆柏林
: 邓宗寿 杨庆山 曹湘林 黄金波 欧长贵
()考务办公室
任:陆柏林(兼)
工作人员:李明星 李桂花、张璐、伍洋、宋怡、黄丽君
二、补考对象:
上学期期末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2013级、2014级在籍学生。
三、补考时间:
()统考科目补考时间:922-924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二)自主考试科目补考时间:921日—925日(由
各相关系部组织,报方案到教务处备案)
(三)五年制学生补考工作由基础课部统一组织(报方案到教务处备案)。
(四)统考科目补考具体安排见附件《2015下学期统考补考考试安排表》。
四、不及格科目查询:
(一)所有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门户网站查看自己不及格科目。
(二)各任课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门户网站查看自己所教授班级本课程的不及格学生情况。
(三)辅导员可以通过教务系统门户查询所管班级的所有学生不及格科目。
(四)各综合干事可通过青果教务系统客户端查看本系(部)所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名单。
五、监考工作
1.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认真做好考场布置及监督检查工作,既要严肃认真维护考试纪律,又要关心考生,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2.监考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监考守则》,在考试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迟到(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不擅离职守、不聊天、不开手机、不看书报,不得私自调换监考。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须填写《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监考调换申请表》,履行调换申请,未办理调换申请而私自调换监考的,一经查实,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3.开考前,监考教师应督促学生将自己的座位及周围的抽屉清理干净,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合理安排考生座位(隔位就坐),以利于考场管理;同时,监考教师应认真核对考生照片和考生本人是否一致,防止替考现象;并于开考前强调考纪、考风,提醒考生不得携带除必要文具以外的东西参加考试。
4.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处理,将违规形式、情节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并将证据一并交至教务处考务办公室。
六、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一)统考科目:
1、统考补考结束后,各系部综合干事按课程归属统一从教务处205办公室签字领取试卷,并安排教师进行阅卷。
2、相关阅卷老师须于109日前登陆教务系统录入统考科目补考成绩。
3、各系部综合干事须于109日前将批改后的统考试卷交到教务处205办公室汇总。
(二)自主考试科目:
1、自主考试补考工作由各系(部)自行组织,批改后的自主考试试卷由各系部自行回收,以备学生查询成绩,并存档。
2、相关阅卷老师须于109日前登陆教务系统录入自考科目补考成绩。
补考是学院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命题、制卷、监考、阅卷、评分等相关工作须严格按照学院考试工作要求和流程操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下学期统考补考考试安排表》
2.2015下学期统考补考学生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